住宅改为“小饭桌” 法院:停止涉案房屋的商业经营
来源:中国山东网     时间:2023-05-12 17:12:36


(资料图片)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11日讯 (记者 张敏敏) 5月1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物业合同纠纷新闻通报会,济南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孙潇通报了2022年度济南法院十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违法‘住改商’停止经营案”。

史某购买了某小区住宅后,转租给杨某经营“小饭桌”。物业服务人就杨某的经营行为与部分业主开会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物业服务人起诉要求杨某、史某关闭“小饭桌”,排除对物业服务人管理权的妨害。

孙潇介绍,居民小区是最基层的居住环境,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需要业主及其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人之间互相尊重和共同维护。个别业主擅自“住改商”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小区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复杂的人流量也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妨碍了物业服务人的正常管理。法院支持物业服务人停止经营、排除管理妨碍的请求,有利于物业服务人开展管理工作,规范小区业主“住改商”的行为,营造安全有序、友好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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